首页 - 资讯中心 - 政策法规

资讯中心

政策法规

欧盟PFOS指令简介

2008-11-14

PFOS是什幺?

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PFOS)是纺织品和皮革制品防污处理剂的主要活性成分,广泛应用于民用和工业产品生产领域,是目前最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具有很高的生物蓄积性和多种毒性,不仅会造成人体呼吸系统问题,还可能导致新生婴儿的死亡,其造成的全球性污染正日渐受到人们关注。 

一、PFOS简介

全氟辛烷磺酸盐PFOS (perfluorooctane sulphonate),分子式:C8HF17O3S,它由全氟化酸性硫酸基酸中完全氟化的阴离子组成,由于PFOS类物质具有防油脂性、耐热性、稳定性和防水性作用而被广泛地应用于纺织品,地毯,纸张、皮鞋、包装、印染、洗涤、化妆品、农药、消防剂及液压油等制造领域。以下概要说明PFOS的用途与应用领域:

1.PFOS广泛用作接口活性剂、分散剂

下面列举主要之用途:

(1)液体(混合酸、混合有机溶剂):洗剂、洗净液、腐蚀液,各种处理剂、绝缘油。

(2)涂料及涂饰物:PC钢板、粉状涂刷、颜料、染料。

(3)表面处理剂及表面处理物:电镀产品、电镀材料、防反射剂、保护膜、防带电剂。

(4)成型品及成型材料:印刷基板、陶瓷基板、树脂(特别是颜料着色)、滑动材料/PTFE(四氟二烯树脂)、氟树脂皮膜。

(5)焊锡:焊剂、焊锡膏。

(6)上述工业用的辅料:润滑脂、粘接剂、离型剂、密封材料、润滑油。

2.PFOS的应用领域

(1)用于表面处理的PFOS相关化学品可强化个人衣服、家具、汽车内部的防污、防油和防水性。特殊应用包括衣服和皮革的护理,纤维/室内装潢,以及地毯。相关产业如纺织厂、皮革厂、加工厂、纤维厂以及地毯厂商。

(2)用于纸张保护的PFOS相关化学品,作为浆料成形的一部分,增加纸张和纸板的防油和防水性。包括食品接触应用(碟子、食品器皿、食品包、食品袋),以及非食品接触应用(折叠纸箱、集装箱、非碳性形式、复面纸)。

(3)特殊化学品(performance chemical)广泛用于工业、商业和消费领域,其特殊应用包括防火泡沫、矿井和油井表面活性剂、金属电镀和电子腐蚀槽的抑酸雾剂,影印石版术、电子化学、液压液体剂、碱性清洗剂、地板拋光剂、照相底片、义齿清洁剂、洗发精、化学媒介、涂料剂、地毯污点清洁剂、还可用作毒饵站的杀虫剂等。 

但近年来的研究结果,PFOS是目前世界上发现最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之一。PFOS所含的化合物质存在周围环境中历久不散,并具有很高的生物累积性,容易积聚在人类及动物组织内,造成毒害,且可能会引起人体呼吸系统的问题。经动物实验显示2mg/kg/day的PFOS含量即可导致死亡。因此在2002年12月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召开的第34次化学品委员会联合会议上将PFOS定义为“持久存在于环境、具有生物累积性并对人类有害的物质”(persistent, bioaccumulative and toxic to mammalian species)。

二、欧盟PFOS指令发展

依据欧盟理事会793/93/EEC 号「关于评估和控制现有物质危险性的法规」,英国向欧委会提交了PFOS 危险评估报告和减少PFOS 危害的策略以及该策略的影响评估。欧盟健康与环境危险科学委员会(SCHER)对英国提交的策略进行了科学性方面的审查,于2005 年3 月18 日确认了PFOS 的危害性。基于上述原因,欧委会于2005 年12 月5 日提出了关于限制全氟辛烷磺酸销售及使用的建议和指令草案,并对该建议实施的成本、益处、平衡性、合法性等方面进行了评估。2006 年10 月30 日,欧洲议会以632 票比10 票通过了该草案一读,2006 年12 月12 日指令草案最终获得理事会批准,2006 年12 月27 日指令(2006/122/EC)正式公布并同时生效,且要求各成员国应于2007年12月27日前将指令内容转换为其国内法,并于2008年6月27日开始实施限制措施。

该指令是对理事会「关于统一各成员国有关限制销售和使用禁止危险材料及制品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的指令」(76/769/EEC)的第三十次修订。

三、PFOS指令的限制内容

1.PFOS指令的限制:

(1)PFOS或其在制剂中的浓度等于或超过总体0.005%,不得于市场销售。

(2)PFOS半制成品或半制成品部件的浓度相等于或超过总体0.1%,不得于市场销售。(针对新产品,对于已经使用中的以及二手市场上的产品不限制。)

(3)在纺织品或其它涂层物料,PFOS含量必须少于每平方公尺1微克(μg/m2)。 

2.部分例外情况:

(1)表面处理之光蚀剂;摄影印刷之显影剂或感光剂;电镀处理之冲洗剂、添加剂或抑制剂:航空液压油添加剂;

(2)关于限制PFOS 在电镀工业的应用问题,将限制PFOS 在该工业中的使用,但现阶段则以应用最先进技术降低工业电镀中PFOS 的排放为目标。

(3)2008年6月27日后,生产商不得向客户供应含PFOS的灭火器,但于2006年12月27日前已在市场贩售的含PFOS的灭火器,则可继续储存及使用,直至2011年6月27日为止。

(4)PFOA全氟辛酸(Perfluorooctanoic acid)将来也可能被限制。PFOA及其衍生产品的应用包括家用产品表面处理(如不沾锅炊具)、方便食品包装、防粘污材料纤维以及防火泡沫。但PFOA被怀疑与PFOS有相似的危害性,欧盟现仍在对其危险分析试验、替代品的实效性、限制措施进行评估。 

3.2008年12月27日前,各成员国应公布︰

(1)旨在减少电镀工业使用和排放PFOS的具体措施,以及PFOS使用量及排放量; 

(2)现存含PFOS之泡沫灭火器库存量。 

四、PFOS的全球限制及趋势

自从2000年,美国环境保护署就已经颁布一项PFOS禁令,其中,航空、摄影和微电子行业的特殊用途除外。在2006年,加拿大联邦政府宣布PFOS,PFOS盐和衍生产品都会被列入有毒物质,作为有规定性的防污染计画、或实质性的淘汰发展方案之依据。

在澳大利亚,PFOS相关化学品受到限制,除非在找不到比PFOS更适合或危害更小的物质时,才能有条件的使用。

在2005年,瑞典根据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提出了一项关于PFOS及其相关物质的全球禁令。

许多国际大厂,如:SONY、Panasonic、Hitachi、Buffalo等,近日来亦纷纷开始提出对产品限用PFOS策略。

(摘自工业技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