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中心 - 政策法规

资讯中心

政策法规

青海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建设重大产业基地实施意见

2013-07-11

青海省关于印发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建设

重大产业基地实施意见的通知(节选)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建设重大产业基地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6月23日 


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建设重大产业基地 实施意见 (节选)


为加快建设国家循环经济先行区,促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在统筹实施工业“双百”行动、“123”科技支撑工程和50个重大技术进步项目基础上,提出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建设重大产业基地实施意见。 

四、主要任务

1.西宁甘河工业园区。以现有化工、有色等产业为基础,通过延伸产业链和发展循环经济,建成我国重要的煤基多联产、氟化工、铬化工、碳材料、铝及多种有色金属加工、铁路专用合金铸件产业基地。基本形成煤焦化—多气来源制甲醇—甲醇制烯烃产业链,萤石—硫酸—甲烷氯化物—氟树脂产业链,铬铁合金—三氧化二铬—铬系不锈钢器件产业链,石油焦(煤沥青)—石墨—金刚石—光伏切割材料产业链,水氯镁石—氢氧化镁(阻燃剂)—PVC产业链,电解铝—铝合金(铝基复合材料)—铝加工产业链,铁精粉—合金钢—铁路专用合金铸件产业链等。加快培育和推进现代物流、重化工非标设备制造以及维保运等生产性服务业。(其他略)


(摘自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